北京朝阳检察院:非法集资类案件数居高不下 金融犯罪黑灰产业链治理不足
今天(12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检察白皮书,对其2020年以来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进行梳理总结。近一年来,该院受理金融犯罪捕诉案件904件2138人。这些案件呈现出涉众型金融犯罪形成多种复杂的黑灰产业链条、 领域大要案频发、涉私募 乱象严重等特点。
案件数量上,非法集资类案件数居高不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捕诉781件1849人,集资诈骗案捕诉54件122人,合计占同期金融犯罪案件受理总数的92.36%。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犯罪的关联犯罪也开始逐步显现,如洗钱罪捕诉2件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捕诉4件5人,涉假币类犯罪捕诉2件6人。 检察官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从七个方面对此进行了解读,并提出对策与建议。 一是金融犯罪黑灰产业链治理不足,加剧金融犯罪高发态势。涉众型金融犯罪仍长期处于高发趋势,今年虽受疫情影响,犯罪数量有所下降,但此类犯罪在金融类犯罪的占比及大要案数量不降反升。此外对相关黑灰产业链治理存在明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犯罪的打击效果。 二是私募基金领域风险积聚,监管机制仍待健全。早期发行的私募基金已临近5至10年的第一个退出期,如果资金管理使用不当,基金投后估值不健全,很可能出现短期内大量基金无法赎回、基金财产处置困难的集中“爆雷”问题。同时,私募机构早期轻易获得官方公告的登记备案资质后,更容易获取投资者的信任,一旦投资出现问题,也会造成对政府公信力的伤害。此外,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以行业自律为主,实质性审查不足。 三是涉众型金融犯罪行刑衔接存在诸多实践困境。首先,行政法规定和刑法规定在衔接上存在漏洞和相互矛盾的情况较多。其次,衔接时机难掌握。如果过晚介入,受害群众将会更多,损失更大,加之犯罪嫌疑人能够有充足的时间毁灭证据从容出逃,给案件的侦破、追赃造成极大困难;如果过早介入,一方面由于危害结果的发生相对滞后,难以取证,公安机关很难界定其犯罪的性质,另一方面群众此时很难识别不法公司的真面目,容易将矛盾的焦点引向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引发受骗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的过激行为,同样不利于社会稳定。 四是行业自律、自治不到位,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部分金融从业人员无法坚持职业操守,在高额利益驱使之下,甚至突破法律底线,内外勾结实施犯罪。
五是对金融消费者教育不足,尚未使其建立合格投资者与投资风险意识,导致大量非理性投资。对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力,存在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行为不规范,金融消费纠纷频发等问题,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时有发生。 六是司法审计、数据鉴定存在诸多问题,不能满足公检法各诉讼节点的需求。当前,司法审计、数据鉴定存在沟通不畅、质效不高等诸多问题,影响司法办案进度,导致对资金去向的侦查迟延,不利于后期追赃挽损。 七是金融犯罪手段快速更新变化,司法机关不断面临新挑战。随着打击和防范力度的加大,犯罪分子不断更新金融犯罪手段,逃避风控和监管,致使打击难度进一步提升,也给司法机关带来了重重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朝阳检察院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一是加大对金融犯罪黑灰产业链的治理力度。二是建立法治、科学、系统、均衡的金融监管模式。三是推进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辅助监管功能。四是加强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的内部管控和从业人员廉政风险教育。五是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六是畅通与审计、数据鉴定机构的沟通渠道。七是完善司法履职工作机制,积极应对压力挑战。 |
热门评论
全部评论
为您推荐








































有话要说